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 证照公示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罗教武、罗教申、禤志永)

  罗教武、罗教申、禤志永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上草湘洞村公路侧边,国用(2001)182503001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声明人:罗教武、罗教申、禤志永

  2026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