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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因不动产共同权利人黄远成在收到《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后逾期未申请办理不动产更正登记,现我局对该宗不动产更正登记的更正内容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粤(202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2358号,不动产单元号441825002009JC01676F00010001,坐落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大富村委会黄屋村,权利人为黄远成、黄志永,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宗地面积87.44m2、房屋建筑面积87.44m2。因共同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人黄志永提出不动产更正登记申请,故此不动产权证书需办理更正登记,黄远成应登记面积33.04 m2,占37.79 %份额,黄志永应登记面积54.40m2,占62.21 %份额。

  自公告日期起至15个工作日后,我局将依职权对该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更正登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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