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 证照公示

关于汇城国际楼盘回迁职工安置房不动产更正登记通告

  

县建筑公司回迁职工:

  根据不动产“登记难”专项整治相关精神,针对“汇城国际大厦”项目因历史原因导致的部分不动产登记错误问题目前已梳理打通登记流程,为全力维护回迁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汇城国际回迁职工安置房不动产更正登记等工作通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第一步,启动更正登记程序(主要针对职工购买部分)

  申请提交: 由建筑公司回迁职工或经推选的职工代表,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更正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税费退缴与补缴工作

  建筑公司可凭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更正登记受理单,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契税缴纳相关手续。若涉及此前多缴纳的契税,将由原申报缴纳人(即建筑公司)负责办理更正申报及退税事宜。若应缴税费存在不足部分,则由最终的不动产权利人(即职工或遗孀)按规定补缴。

  第三步,办理转移登记至个人名下

  待更正登记办理完毕,涉及汇城置业公司回迁给建筑公司的这部分不动产,将通过“转移登记”方式,最终登记到建筑公司回迁职工或其指定的权利人名下。

  二、办理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一) 办理更正登记阶段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

  2.申请双方(建筑公司与职工代表/初步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建筑公司名下的原《不动产权证书》;

  4.由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出具的《权籍调查表》;

  5.《房屋买卖补充协议》;

  6.《汇城国际大厦不动产登记专案》文件(无需提供);

  7.《关于同意〈汇城国际大厦不动产登记专案〉的批复》文件(无需提供);

  8.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公司出具的《承诺书》;

  9.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0.相关的完税证明材料;

  11.原购房发票。

  (二) 办理转移登记至个人名下阶段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

  2.转让方(建筑公司)与受让方(个人)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受让方个人的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4.经更正登记后换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5.在住建部门窗口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

  6.完税证明材料;

  7.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8.原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三、特别提示

  本次登记工作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举措,请各位权利人予以重视,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完成相关手续。建议相关职工优先推选代表统一办理前期协调与申请事宜,以提高效率。在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及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窗口反映,我们将竭诚提供指引与帮助。

  四、联系方式与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0763-8718323

  办理地址: 吉田镇鹿鸣东路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特此通告。让我们共同努力,早日完成登记,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