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 证照公示

土地产权证遗失声明[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连山林场场部1幢1梯202房,粤(202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41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省连山林场(广东鹰扬关森林公园管理处)

  2025年9月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