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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高航胜、彭菲萍)

  高航胜、彭菲萍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健康路23栋三层东,010000358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菲萍、高航胜

  2025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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