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序号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1粤(2020)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130号覃本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441825004010GB00021F00030127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丽景华庭第一幢2305 登记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