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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公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局治平道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山府国用总土字第44号字(1989)第182504908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局治平道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1825006003GB00097W000000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治平村委

  


登记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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