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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黄进仪、欧香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1048号

黄进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1825004010GB00121F0001009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和平广场2梯504房

2

粤(202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1049号

欧香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1825004010GB00121F0001009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中路和平广场2梯504房



登记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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