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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广州皇嘉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4182501109

广州皇嘉实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41825004010GB01125W000000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路原民族小学校园内



登记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印章)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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