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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准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摄影协会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山民退役军人字许〔2025〕018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摄影协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变更登记(住所)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以下变更登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摄影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25566628999B)地址由“连山吉田镇双龙路双腾数码红叶广告”变更为“连山吉田镇鹿鸣东路龙山花园六栋1号商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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