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文件精神,清远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清民函〔2024〕6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024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负责对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具体抽查工作由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社会组织和区划地名股组织实施。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内容
1.督促整治乱收费。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借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培训等名义违规收费等问题。
2.督促整治乱摊派。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以组织展会、论坛等活动名义违规向企业会员摊派款物等问题。
3.督促整改其他不规范收费。主要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会员参加各类会议、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以及通过创建示范、标准认定、评定评价、认证认可、信息发布、数据排行等方式变相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问题。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到检查对象注册地址听取社会组织检查汇报(参加人员:执法检查人员,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董事长、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等)。
(二)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会议纪要、规章制度、年度工作报告、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法人注册地址以及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负责人签字盖章;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七)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检查结果公布
检查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六、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由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
(联系人:覃超,联系电话:8734337)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