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文件要求,我局负责对全县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为确保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具体抽查工作由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和社会组织区划地名股实施,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政策文件和登记管理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三)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制定规章制度情况;
(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情况;
(五)参加年度检查及履行变更登记(备案)情况;
(六)开展信息公开情况;
(七)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八)账务状况(包括接受、使用捐赠、资助资金,会费收取,购买服务等有关情况);
(九)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涉外活动报告制度情况;
(十)收集对登记管理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步骤
(一)实施检查
10月至11月,我局执法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社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
(二)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政务网站公布,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三)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依法依规查处。
四、检查对象需要准备材料
(一)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二)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三)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四)各项规章制度;
(五)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由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
附件: 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覃超,8734337 )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