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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决定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杨**山福府罚决字〔2023〕第24号杨某在2022年7月到新溪村委会横岗村“水拱山”山场进行砍伐作业,所砍的木种为杉树,经鉴定,超证采伐面积2.3亩,杉木蓄积16.4323立方米,出材12.0立方米(详见新溪村委会横岗村水拱山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2024年5月31日前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即828株)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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