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信息

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清远市金爵食品有限公司

(山)应急罚〔2023〕5 号

该公司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给予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6月14日

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盛达粮食加工厂

(山)应急罚〔2023〕6 号

该粮食加工厂机械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给予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6月1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