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 > 执法信息

2022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决定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覃**山福府罚决字〔2022〕第164号覃某在2021年10月与两人到永丰村委会覃屋村“七马巷”山场进行砍伐作业,砍伐周期为三天,经鉴定,无证砍伐林地面积为2.3亩,(详见永丰村委会覃屋村七马巷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树木
(即460株)。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20日
2覃**山福府罚决字〔2022〕第165号覃某在2021年10月与两人到永丰村委会覃屋村“七马巷”山场进行砍伐作业,砍伐周期为三天,经鉴定,无证砍伐林地面积为2.7亩,(详见永丰村委会覃屋村七马巷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树木
(即540株)。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20日
3梁**山福府罚决字〔2022〕第166号梁某在2021年10月与两人到永丰村委会覃屋村“七马巷”山场进行砍伐作业,砍伐周期为三天,经鉴定,无证砍伐林地面积为1.9亩,(详见永丰村委会覃屋村七马巷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补种滥伐株数1倍的树木(即380株)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2月2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