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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鑫德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山)应急罚〔2021〕3 号

该公司铸造车间的反射炉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罚款3万元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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