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依法行政,规范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6-2020)》、《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的决定>的意见》、《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程序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2贯彻上级机关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较大调整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的3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4涉及公众利益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5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