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对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在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均符合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预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现对自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19日至9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何先健
联系电话:0763-8732163
电子邮箱:392017588@qq.com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9月18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