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6〕316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2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询意见稿)》(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征地区片价”)。现将成果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征地区片价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意见方式向我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19日(30日)
二、公示地点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以书面意见方式。(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7室开发利用股;联系人:唐静;联系电话:0763-8718321)
附件:2026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询意见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