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并完善课后服务收费和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县教育局牵头编制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和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本文件与此前无过多变化,因此公示时间缩短为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7月22日。
二、公众参与方式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在公告期限内反馈。
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教育股
联系电话:0763-8733227
电子邮箱:lsjyj_jxg@gdqy.gov.cn
邮政编码:513200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1号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及经费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4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