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送达公告 (胡佛秤)
胡佛秤(身份证号码:44182319******0031;清远市韵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我局于2026年7月13日向你(个人)作出《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山)应急执行催告〔2026〕2 号,因其采用他方式无法向你(个人)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个人)公告送达,请你(个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局领取。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童心街水利局公办楼11楼
联系电话:0763-8738743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3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