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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合理规划建设各类交通建设项目,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推进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配合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构建城市绿色交通管理网络。

       2.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按职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使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监督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和实施夜间施工审批等。督促交通项目建设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开展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交通运输污染监督管理,按职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3.按照职责负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监管。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消耗达标车型监督管理,建立营运车辆用车大户清单,配合做好高污染营运车辆的淘汰工作。加强对危险货物、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活动的日常监管,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按照职责做好道路扬尘污染监管和防治工作。

       4.指导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运输保障工作。依法指导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5.按职能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监督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维修,指导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环境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

       6按职能对公路建设单位、养护管理单位、维修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开展规划编制和完善、新建交通选线选址、制定技术规范、管控广播喇叭、制定实施治理方案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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