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评估县档案局和县档案馆制定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修订)》实施成效、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及可操作性,优化完善制度内容,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和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为期7天。
二、公众参与方式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走访、来电、来信等形式在公告期内反馈。
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档案馆
联系电话:0763-8737048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中路7号
邮政编码:5132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档案馆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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