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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太保镇水厂)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提出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太保镇水厂)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太保镇山口村委会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2日



  项目概况:

  已核发选址意见书

  附图:项目区位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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