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发挥好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现对我县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入库项目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1日(公示期10天)。对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工作股办公室:0763—8734686
3.通讯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入库项目信息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2月11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