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稳就业、保就业政策部署,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减轻社保缴费负担,现开展 2025 年下半年(7 月 - 12 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完成就业登记;
3.2025 年 7 月 - 12 月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需同时缴纳两险);
4.未享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未在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未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结果为准)。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按申请人 2025 年下半年实际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费总额的 1/2 给予补贴,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部分不予补贴;
2.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执行 2025 年延迟退休相关政策)。
三、申报材料
1.《就业创业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首次申报提供);
3.申请补贴月份的个人参保缴费记录(窗口申报可凭身份证在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机打印);
4.社保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号,补贴资金发放至该金融账户,再次申报可仅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高校毕业生身份申报者提供,首次申报需验原件)。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6 年 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法定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二)申报方式
1.窗口申报: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人社(6号)窗口现场申报;
2.网上申报:通过 “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搜索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按系统提示申办(线上申请后,可通过邮寄、代交等方式把申请表原件等纸质材料递交到县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人社窗口)。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违规申领补贴的,将追回资金并记入诚信档案;
2.就业困难人员在补贴期间若注册营业执照、实现单位就业或享受其他社保补贴的,需主动终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申报材料复印件需注明 “与原件一致” 并签字确认,首次申报需核验相关证件原件;
4.咨询电话:0763-8716223;监督投诉电话:0763-87163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