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告〔2025〕23号
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加田河河道管理
范围线调整成果的公告
我县于2019年完成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划定、2022年完成大风坑坝头电站水和立星石钟水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在后续的河道管理中,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成果局限性渐显,根据《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加强加田河水域岸线管控,我县组织开展了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线复核局部调整工作,现将加田河河道管理范围线调整成果的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调整范围:加田河大风坑河段(826乡道桥至中和电站大坝),调整划定河道长度约1.1km。(详见附件对比图)
二、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