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根据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山财行〔2024〕99号)文件精神,现对2025年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太保莲塘竹之星民间工艺专业合作社狮舞技艺传承与厂房修缮项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山苍子精油提炼厂升级改造项目、县道X808线连山小三江桥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共10天。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工作股办公室:0763—8734686
3.通讯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2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