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鹅步生态石蛙养殖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聂金明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我局已受理,并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第9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该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水域滩涂位置坐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加平村委会鹅步村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集体所有
面积:0.508公顷
养殖方式:池塘
水域滩涂使用权获得:承包
养殖权期限:至2044年9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10天,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
受理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点: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政务服务中心4楼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8718203。
特此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