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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仁村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兹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仁村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覃仁村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我局已受理,并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第9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该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水域滩涂位置坐落:连山禾洞镇满昌村委会西水村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集体所有

  面积:0.270公顷

  养殖方式:池塘

  水域滩涂使用权获得:承包

  养殖权期限:至2044年4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10天,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受理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点: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政务服务中心4楼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8718203。

  特此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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