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仁村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覃仁村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我局已受理,并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第9号《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该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水域滩涂位置坐落:连山禾洞镇满昌村委会西水村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集体所有
面积:0.270公顷
养殖方式:池塘
水域滩涂使用权获得:承包
养殖权期限:至2044年4月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10天,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受理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点:吉田镇鹿鸣东路连山政务服务中心4楼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8718203。
特此公示。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1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