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发挥好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增加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 入库项目1个,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3日(公示期10天)。对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工作股办公室:0763—8734686
3.通讯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增加入库项目信息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1月14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