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发〔2025〕11号
关于公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八批县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并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和科学评定,传统技艺“连山糯米酒制作技艺”“古法薯莨泥染整技艺”“辣椒紫苏酱制作技艺”等15个项目,符合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要求,列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予公布。
各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文化根脉,为建设文化强国、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注入新动能。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名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