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满昌村西水经济合作社向我局申请确认其坐落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满昌村委会西水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总面积647.58平方米。该宗地四至范围:东至禾洞镇满昌村西水经济合作社果园;南至禾洞镇满昌村西水经济合作社水田;西至禾洞镇满昌村西水经济合作社空地;北至禾洞镇满昌村西水经济合作社水田(详见宗地图)。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拟为其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10月2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111号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电话:871816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8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