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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

    1.负责森林资源、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和监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2.负责林地保护管理,编制修改和审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协助查处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法建设行为,组织协调湿地保护工作。

    3.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非食用性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实行严格审批,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

    4.负责组织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资源损害进行评估。组织实施林业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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