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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为目的,以标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为重点,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引领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服务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二、支持内容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三、支持对象及条件

  支持对已入围省级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且在2024年首批培育名单之外的其余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培育,拟支持的标杆农民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应具备或初步具备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社会声誉良好等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资源禀赋、技术装备,生产能力等条件相匹配,不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或超大规模经营。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涉及经营权出租、入股的,应参照《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在合同中准确标明相关承包地块代码。

  二是财务管理规范。农民合作社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会计账簿齐全,财务报表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要求,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家庭农场使用相应的财务记账工具,收支、库存等记录规范。

  三是制度健全有效。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运营。农民合作社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制定了符合实际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运行有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社务公开、议事决策等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依法落实一人一票制。家庭农场使 用“一码通”赋码增信,在产品包装、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等进行亮码。

  四是生产服务优质。开展标准化生产或服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执行落实,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依规实行使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五是联农带农紧密。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名册与成员账户的成员范围一致,实有成员数高于本县域平均水平,成员账户准确记录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的交易量(额)和返还盈余等,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比例不低于60%。

  六是社会声誉良好。未发生过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未受到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贷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不存在不规范生产管理行为等。

  四、建设内容

  (一)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组织运行规范化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应用符合制度要求的财务管理软件等信息化工具,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或使用委托代理记账服务,按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家庭农场使用“随手记”等信息化记账工具实现生产经营独立核算。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自律性检验检测制度,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开展品牌化经营。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技术集成组装方案筛选、熟化,提高大田生产技术到位率,鼓励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

  (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

  相关政策支持可致电县农业农村局咨询,联系电话:871655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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