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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应公告

  吉田镇广德大道(旧炮竹厂)东侧地块已获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且征地工作已完成。现因我县招商引资需求,我局计划向市场供应一宗面积为9742.79平方米的土地,具体用地情况如下:

序号

权属证明

地号

宗地位置

用地性质

设定容积率

土地使用权年限

用地面积(㎡)

公示时间

1

《关于吉田镇政府要求移民安置用地的批复》清国土(政)移〔1998〕1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6〕650号

地块一

吉田镇广德大道(旧炮竹厂)东侧地块

交通场站用地兼容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0.6

50

9742.79

30天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若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则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如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接受意向用地申请的时限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9日。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自然资源局(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211室)。

  附件:宗地红线范围图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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