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田镇广德大道(旧炮竹厂)东侧地块已获省、市人民政府批准转为建设用地,且征地工作已完成。现因我县招商引资需求,我局计划向市场供应一宗面积为9742.79平方米的土地,具体用地情况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在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示接受申请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若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则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如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需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接受意向用地申请的时限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9日。接受意向用地申请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自然资源局(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211室)。
附件:宗地红线范围图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