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县残联于2025年3月24 日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山残联〔2025〕5号),要求在2024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省市驻县单位等用人单位,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自行登录网上申报(电子系统网址:用人单位端https://nskstb.gddpf.org.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完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年审工作(以下简称申报年审)。
为按时完成2025年申报年审,请在2024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年审工作。10月31日后申报年审系统将自动关闭。
因机构改革,涉机构改革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变更单位相关信息,且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年审时申报单位必须录入新机构改革后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报单位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年审时没有更改单位信息和没有录入改革后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导致税务系统数据显示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人数为0”(残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系统不会自动识别用人单位机构改革后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待县残联年审审核完成后,用人单位自行登录系统点击年审确认(县残联才能将数据发送税务局)。用人单位自行下载《年审确认书》,于2025年11月30日前登录税务系统进行申报缴费。
如未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如已完成申报年审或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忽略此函。
咨询电话: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8731207;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残联服务窗口:8739205。
特此函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