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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公司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2024年度档案进行整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档案整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相关规定,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公司对档案进行整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档案整理项目

    2.项目内容:对我局2022-2024年度的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的分类、编号、装订、录入、数字化处理等工作,确保档案整理符合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及其他相关档案管理规范标准进行档案整理工作,保证档案整理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便于档案的查阅、保管和利用。

    2.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供应商应配备专业的档案整理人员,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整理流程和规范。项目团队成员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及工作履历证明。

    3.供应商需承担档案整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用、设备费用、耗材费用等。档案整理所需的办公场地由我局提供,其他所需设备(如扫描仪等)及办公耗材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在档案整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在项目实施前,需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档案信息泄露,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档案整理工作,并通过我局组织的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为在本地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档案整理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设备清单、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

    6.当地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委托事项、委托期限等信息,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8.报价文件(需明确项目报价、服务承诺、项目实施计划等内容,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116号501。

        六、评审方式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报价、服务方案、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修娴

    联系电话:0763-873502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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