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清远市科学技术局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清科函字〔2025〕1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25 年我省高企认定申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开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
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
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
第三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
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李振炬
联系方式:0763-8716322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中路15号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二楼201室
附件1: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咨询电话(20250603).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