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
序号 | 拟立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 拟实施时间 | 决策承办 单位 |
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益性墓地 建设项目 | 2025年7月 | 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与保护利用规划 | 2025年12月 | 县水利局 |
3 |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 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 2025年12月 | 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
注:本年度已印发的重大行政决策也要在目录表中填报,如无印发计划则填“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