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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等规定,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序号

拟立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拟实施时间

决策承办

单位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益性墓地

建设项目

2025年7月

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

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与保护利用规划

2025年12月

县水利局

3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

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2025年12月

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

注:本年度已印发的重大行政决策也要在目录表中填报,如无印发计划则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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