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2025年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不能停止生产和工作的单位,放假办法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节假日期间,各镇、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