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管理,保障辅警合法权益,发挥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起草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3月31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一、公众可登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征求意见稿并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提交意见的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