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促进北江、贺江、绥江、湘江流域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清远市2025年春季禁渔期管理的通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5年禁渔期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全县自然水域实行禁渔管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
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
连山县域范围内所有与北江、贺江、绥江、湘江流域相连的河、湖、溪、涌、渠、库和水闸上下游河网等自然水域均纳入禁渔范围。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其它要求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五、法律责任
禁渔期制度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间,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对要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将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以“电、毒、炸”等方式捕捞水产品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在禁渔期内发现在有关水域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行为,请及时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0763-8736022
公安机关:110
吉田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8733316
永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0763-8810378
小三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8860223
福堂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8880336
太保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8850632
禾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8960762
上帅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0763-8990226
特此通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