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群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关于清远市2025年春季禁渔期管理的通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5年禁渔期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连山县域范围内所有自然水域将实行禁渔管理,禁渔时间和范围如下:
禁渔时间: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范围:连山县域范围内所有与北江、贺江、绥江、湘江流域相连的河、湖、溪、涌、渠、库和水闸上下游河网等自然水域均纳入禁渔范围。
禁渔期间,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将加强执法巡查,依法严肃查处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以“电、毒、炸”方式的非法捕捞,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禁渔期期间非法捕捞行为,共同推动连山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为连山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