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县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行为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土地及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局起草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31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邮箱:173774246@qq.com
联系人:蒋学毅 联系电话:0763-8718183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