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县委农办组织县相关职能部门于2024年11月20日至21日对各镇向县申请验收2023年度和美乡村创建村开展第一批县级验收。本次县级验收合格名单共7个(见附件),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2025年1月3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联系人:胡正国 联系电话:8716777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505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