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山农农〔2023〕181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审核,现对符合享受补助人员名单给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个人、单位均可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受理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763-8730396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乡村工匠职称补助名单.xls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