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53号)相关规定,我局现将有关闲置土地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 出让方式 | 宗地位置 | 受让人(全称) | 宗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1 | 划拨出让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新田路南侧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高莲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 0.194 | 住宅用地 |
2 | 划拨出让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县城城西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高莲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 1.599 | 住宅用地 |
3 | 划拨出让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新村南侧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高莲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 1.029 | 住宅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