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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县人民武装部)

  申请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向我局申请确认其座落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总面积37525.20平方米。该宗地四至范围:东至围墙、林地;南至围墙;西至围墙、林地;北至围墙(详见宗地图)。根据提交的相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我局拟为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1月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土地权利有效,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大厦205室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股,电话:8718166)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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