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清远连山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以征询公众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基本信息
规划范围:东至永和河,西至规划园区中路中线,南至县道X401和用地权属边界,北至人民路、县道X400和耕地边界,用地面积约71.24公顷。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规划产业定位:充分发挥连山良好生态环境及丰富农林业资源优势、推动连山实现绿色经济发展,打造以现代农业与食品、生物医药与健康、民族特色产品加工、木材加工制造为主导产业,兼有商业服务、休闲娱乐、居住等功能的现代化生态资源型工业园区。
二、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组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通讯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行政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莫开才
联系电话:(0763)8731808
邮箱:1830519056@qq.com
三、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三路52号1栋401房(部位:一栋304房)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989130226 电子邮箱:28649614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前期调研:规划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规划环评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规划概述及协调性分析、污染源强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等,最终给出规划实施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将由规划组织单位、编制单位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求规划实施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规划组织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报告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全本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现特向公众人士征求宝贵意见、获取重要信息,请给予支持。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如下:
了解公众对本规划区域周围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本规划实施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规划的其它意见与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940x0QqvHO-hkEkg5N7gg 提取码:muxy
六、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开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公众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或组织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